索引号: | DW033-20161202-133769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委党校 | 发文日期: | 2016-10-20 |
关于王喜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校(院)字〔2016〕16号
各处、室(馆):
经校(院)委会研究决定:
王喜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主任科员职务;
高 婷同志任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免去其管理教研室副科长职务;
孟 兰同志任主任科员,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 苏同志任党史党建教研室副科长;
朱 丽同志任经济学教研室副科长;
刘腾飞同志任法学教研室副科长;
叶 敏同志任管理教研室副科长;
张 颖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何利逵同志任副主任科员;
免去郭 俊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乐观清同志管理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常德市委党校
常 德 行 政 学 院
常德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