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党校关于推行“公筷公勺”的通知
各直属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
为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切实防范和减少共餐引起的交叉感染及食源性疾病传播,切断“口口相传”的疾病传染途径,革除就餐陋习,形成文明健康的就餐方式,根据常德市文明办《关于在常德市全面推行“公筷公勺”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体教职员工中推行“公筷公勺”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食堂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若需共餐(两人以上同桌共餐)均需配备公筷公勺,每份菜品配备一副公筷或公勺,公筷公勺与其它筷子和勺子应有明显区别。公筷公勺的清洗、消毒及保洁做到与其它餐饮具同一要求。
二、家庭用餐:提倡有条件的家庭可实行“分餐制”,未分餐的,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婴幼儿尽早独立进食,避免用嘴尝试孩子食物、帮助孩子咀嚼食物、口对口喂食及与孩子共用餐具等做法。
三、酒店、餐馆等餐饮服务场所用餐: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并积极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配备情况。
请各直属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公筷公勺”行动要求,并以实际行动带动家庭成员使用公筷公勺,让安全、健康、卫生、文明的用餐方式惠及集体、家庭及个人。
中共常德市委党校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