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立法里程碑——《民法总则》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共206条的总则,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
民法,为生命立命者。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民法;每个企业的设立终止、生产经营都与民法息息相关。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着贯穿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作用,对规范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具有重大意义。民法不仅是维护人的尊严、保护民事权利的基本法律和裁判依据,也是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石。所以,《民法总则》在其制定之初就备受社会关注,其审议和通过具有中国民事立法史里程碑的意义。
一、民法总则界定私权利运行范围,厘清公私权限,以便更好地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民法总则共206条,规定了一个自然人从胎儿时期到死亡以后整个阶段的权益保护。例如确认隐私权,有利于强化对隐私的保护;针对大数据时代的现实,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打击“人肉搜索”、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及电信诈骗。这些条款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能够从根本上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划定了国家公权力可以干涉的条件——只有处于公共利益的确认、保障和维护的需要,才能够动用国家公权力,干涉私人生活、介入市场交易、剥夺和限制私人合法财产。为规范公权力奠定基础,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民法总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做出的理论创新。
《民法总则》的第一章第一条十分鲜明地点出“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是民法总则的立法宗旨之一。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中国经济实现了巨大的发展。我国自建国以来实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民法通则就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产物,而民法总则则是现阶段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时代的产物。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也对民法有需求。民法总则立足我国国情,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最新需求,譬如经济全球化、互联网大数据、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个人信息安全等,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客体,满足大数据时代权利要求。民法总则也确立了“绿色环保”理念,要求民事活动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维持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就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三、民法总则是科学立法典范,体现大时代高度,助推国家现代化。
民法总则从筹备之初就备受关注,2015年3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5家单位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组织了工作专班开展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6月、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每次审议后,都要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先后历时三个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三次网络公开征求意见中,总计有15264位热心网友,对民法总则提出了69386条意见。民法总则先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在2017年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充分吸收了专家学者、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真正做到了依靠人民立法。在不断推敲琢磨、精益求精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是科学立法的典范。
四、民法总则规定市场运行框架,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意味着公平、平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的经济。必须通过法律确认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意味着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为现代意义的法制提供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愈发达,法制会愈发展。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对法律的需求。伟大的时代与伟大的法律总是相伴相生的。1804年,法国颁布《民法典》。1900年,德国颁布《民法典》。这些伟大的法典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颁布后也助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法总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五、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将编纂民法典作为重点领域立法中的重中之重,为民法典的诞生营造了良好政治环境。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先出台民法总则,后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的“两步走”工作思路。从结构上讲,民法总则是未来民法典的一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它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及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构筑了市场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基本框架,从而可以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民法总则的通过颁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注入了新的元素,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杨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