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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贯彻党校姓“党”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5-11-16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定要切实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这是由党校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是办好党校的基本政治规定和方向保证。作为在党校工作的同志,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一原则。

  党校的性质和职能不同于一般高校和其它成人学校,它既是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场所,也是党的思想理论研究和宣传的重要阵地。因此,各级党校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校的全部教学和培训轮训内容都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党校的教师和干部必须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校工作必须服从于、服务于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工作大局。总之,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是由党校的性质、职能和使命所决定的。

  但是,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并不矛盾。正确贯彻这一原则,不但不是给党校人上枷锁,戴“紧箍咒”,而且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是真正贯彻了党校姓“党”的原则。因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基本思想路线。如果偏离了这一路线,就根本谈不上姓“党”。总结这些年贯彻党校姓“党”原则的实践,我认为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探讨和澄清。

  党校姓“党”并不违背科学性原则,党性与科学性应当是统一的。实现党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长期坚持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良好学风。大家都知道,《资本论》充满了强烈的阶级性和战斗性,是射向资产阶级“最厉害的炮弹”,通篇洋溢着对无产阶级的热爱和对资产阶级的憎恨。资产阶级学者责难它简直是一部阐述政治信条的教科书,但在这部书中,“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什么因素来说明问题”,很难找到几个专门的政治名词术语,真正做到了革命的倾向性与分析的客观性的统一。我们党所领导的历次思想解放运动,诸如延安整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习近平近来所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都是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原则的典范。今天,我们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并不是要充当什么“辩护士”,我们党也不需要这种“辩护士”。因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产物,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结晶,是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因此,我们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决不能违背科学性前提。党性与科学性是高度统一的,没有党性就没有科学性,没有科学性,同样也就谈不上党性。

  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并不是要给党校教员戴上一个不能创新的“紧箍咒”,束缚他们的创造精神,使他们谨小慎微,循规蹈矩,重新陷入唯书唯上的教条主义泥潭。在13年前党的十六大报告上早就明确指出:“创造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作为党校的理论工作者,他的党性强不强,是否真的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我认为最根本的衡量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坚持了党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见解,为党政决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这正是一名合格的党校教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创造性的理论思维和政策建议,有的时候是要担一点风险的,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就应当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即使暂时吃点亏,受点委曲,也应无怨无悔。我们应当坚信,只要是科学的东西,最终一定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和尊重。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片面把握甚至曲解党校姓“党”的原则,以为党校教员只能当“传声筒”,只能说些四平八稳永远正确而没用的废话,那就大错特错了,那才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没有党性的表现。

  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在理论研究和宣传中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探索无禁区,课堂讲坛守纪律的信念。科学研究是一项探索未知的事业,本质上是批判的,不盲目迷信任何权威,所得出的结论可能被证实,也可能被证伪。因此,在这个领域必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必须创造一种宽松的、民主的、自由的研究氛围,绝不允许由于某些观点和结论的不同,而随意扣帽子、打棍子。否则,不但出不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而且会扼杀人们的创造精神。而课堂讲坛和公开宣传则有所不同,它的主要职能是把已经经过检验相对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授给教育对象,使受教育者获得正确的信息和知识,以便在自己的工作中运用这些科学知识去指导实践,以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因此,一些尚不成熟的假说,一些缺乏充分根据的判断,一些还很没有把握的结论,不宜在课堂和讲坛上作公开宣传。因为这样很有可能误导学员和听众,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后果。尤其在重大政治理论问题上,作为党校教员,决不允许传播违反中央精神的错误观点。

  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还有一个模糊点需要澄清,就是地方党校如何为地方党政部门服务的问题。作为地方党校,无疑应当围绕地方党政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自己的教学、培训和咨询论证工作,以此服从于、服务于地方工作的大局。但是,这并不是说,地方党校的教学研究人员对地方党政部门所作出的任何一个决定,所采取的任何一项措施,所拟定的任何一个计划,都只能“唱赞歌”,都只能顺情说好话,这就违背了党校姓“党”的原则。勿庸讳言,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部门作出的决定、计划和推行的措施,不都是完全正确的,有一些并不科学,并不可行,既违背民意,也不符合中央精神。对这种情况,党校教员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中肯的批评性意见,以兴利除弊,改进工作,恰恰是一种具有大局意识的表现,也是具有高度党性原则的体现。对这种有事实、有分析,从地方和国家的更长远利益出发提出的善意批评,即使与党政部门或地方领导人的意见不一致,也不应轻易地扣上“有杂音”“不和谐”的帽子。

  当然,作为党校教员,应该有较高的党性修养,有很强的自律意识,不说那些没有原则而又干扰工作大局的话。更不能为谋求个人名利而扰乱视听、胡言乱政。作为地方党政官员,也应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正确对待各种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中也包括党校教员。不能因为强调党校姓“党”,就认为别人提批评性意见可以,但党校教员不行。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

(荐稿人: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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