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系列省级理论研讨会征文、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各处室(馆):
现接到《关于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8年度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的通知》(见附件),请各处室积极申报,将材料按要求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市委党校科研处邮箱(cddxkyb@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的通知》,请各处室(馆)于7月5日前统计上交
附件2:《关于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8年度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请各处室(馆)于9月1日前统计上交
附件3:《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请各处室(馆)于9月10日前统计上交
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统一战线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社院系统科研创新,推出优秀科研成果,提升科研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评奖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类别、时间段
1、评奖范围:全省省级社会主义学院和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2、评奖类别: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
3、参评时间段: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1、参评指标:每个市、州社院最多推荐申报成果4项,其中专著最多1项。超出限额申报将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2、参评成果须为参评时间段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通过内参形式报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或领导人的研究报告。以合作成果参评,本院人员须为第一作者,并经集体协商后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参评。
3、参评成果须以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科类为主。
4、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推荐申报的参评成果,1人限占1项指标,专业技术人员的成果应不少于申报总数的1/2。
5、所有参评成果均须提供成果原件(专著提供原件3本,论文或研究报告提供原件1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文章复印件3份)。所在社院统一填写《参评优秀科研成果清单》,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又再版的成果,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沙市嘉雨路187号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电话:(0731)84792661,84792676
联系人:刘欣荣 贺蕃蕃
电子邮箱:hnsy_ky@126.com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8年4月3日
附件2
关于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8年度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各县(市、区)党校行政学校:
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8年度理论研讨会拟于11月底或12月初在省委党校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类型为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已公开发表论文不能提交理研会进行评审,论文提交后即2018年9月21日以后公开发表的不在此限。
2.选题可参考2018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课题选题指南,也可根据专业研究方向自拟题目。选题必须紧扣此次研讨会主题。
3.因论文评审为匿名评审,要求提交的论文应当制作封面,在封面上注明论文题目和作者有关信息。除此以外不得在论文中出现任何有关作者的信息。
4.每位作者限提交论文1篇,每篇论文报送1份纸质版和1份WORD电子版文档。
5.各单位应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评,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和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初评后提交入选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篇,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初评后提交入选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篇。
三、论文评审
1.请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和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将本系统最终入选论文的纸质版本于2018年9月21日前送至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处,并以“单位+论文作者+论文题目”的格式制作Excel论文清单。请将清单的电子版本和全部论文的WORD电子版文档发送至hnswdxkyc@163.com。
2.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从参评论文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3. 对拟获奖论文将进行网上查重,重复率超过30%的判定为不合格,取消获奖资格。重复率过高或涉嫌抄袭的通报原单位。
4.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公开出版。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11月底或12月初,地点暂定在省委党校。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科研处
邮编:410006
联系人:涂祥祎、聂雅泉
联系电话:0731-82781131、8278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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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8年3月26日
附件3
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各县(市、区)党校行政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系统科研工作的创新发展,产生更好更多的精品力作,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定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2016至2017年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或者报刊公开出版、发表的社科类著作、论文、调查报告。
(二)2016至2017年被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用、推广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
(三)2016至2017年已完成并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包括全国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专项课题。
二、评奖标准和原则
(一)优秀科研成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坚持党校姓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著作类需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理论价值,论证严谨,逻辑严密,引证规范,知识结构系统完整。
(四)论文类需具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材料、新方法,对解决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具有推动作用和应用价值,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三、申报要求
(一)参评成果分著作类和论文类进行申报,每人限报1项个人独立完成成果或1项集体成果。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以研究成果上署名排序为参考标准,论文、研究报告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著作必须是本校人员任主编且本校参编人员占全部作者一半以上。
(三)申报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申报成果和有关社会反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评奖范围第(二)、(三)项中的成果,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18年9月21日前送至省委党校科研处。请将申报清单的电子版本发送至hnswdxkyc@163.com。
联系人:涂祥祎、聂雅泉,联系电话:0731-82781131、82780172。
四、评奖程序
(一)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处对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评议,确定获奖作品和获奖等次。
(二)评奖结果报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校(院)委审批。
五、奖励方式
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对获奖成果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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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成果名称 | 成果 类型 | |||||||||||||||
申报人 | 所在 单位 | 其他参与人 | ||||||||||||||
所属学科 | 出版社或刊物 | 出版或发表 时 间 | ||||||||||||||
内容提要(含主要观点、学术价值及创新点等) | ||||||||||||||||
社会反馈及获奖情况 | ||||||||||||||||
申报 承诺 |
我承诺对本申报表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人: 年 月 日 | |||||||||||||||
单位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组评议意见 |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平均分 | |||||||||
分数 | ||||||||||||||||
拟授奖励等次 | 著作类 | 论文类 | ||||||||||||||
科研处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