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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镇化重在政府职能改变

发布时间:2015-06-26 信息来源:领导决策信息 浏览次数: 【字体:

  3 17 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mdash;2020 年)》正式公布,这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路线图。新型城镇化的实施过程中,绕不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对此,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钱再见指出,城市是孕育现代政府的母体,同时,城市空间又是政府管制的对象。城市的发展、城镇化目标的实现都依赖于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和政府公共权力的公开化运作及其与空间的良性互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理的城镇化离不开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和不断优化。

  在职能转变、权力重组和利益调整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由经营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调整行政组织结构,加强宏观调控部门,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实现政企分开,破解地方政府作为经济行为主体的“政府悖论”; 同时透过民营化等途径,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建立公私伙伴关系,合力提供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职能转变要建立在对政府行政权力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传统的公共行政由于受到韦伯“集权等级官僚制”的影响,表现出权力中心主义、决策程式化,等级森严等弊端,因而造成专权、低效、脱离市场和公众的需求,导致城镇化过程中对失地农民、底层群众和弱势群体公民权的漠视。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出,公共服务的核心不再是权力中心主义,而应该是服务中心主义,即要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公共行政系统,致力于提供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则强调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认为公民权涉及个人影响政治系统的能力,是指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强调行政官员应该把公民视为公民应该分享权威和减少控制,并且应该相信合作的功效。新型城镇化如果离开了对公民权的尊重,没有公共精神的培育和公民参与的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只能是美好的幻觉。(荐稿人: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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