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作要建设管理一起抓
4月24日,我市召开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调研交流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在会上指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一起抓,在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同时,建立起长效机制,完善水厂安全设施,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3月下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领9个小组,对全市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交流会上,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重点就城乡水厂维修养护资金怎么解决、城乡水厂维修力量怎么解决、城乡水厂对于五保和低保等特困户饮水费用怎么解决、水价制定及水费收取怎么解决、城乡水厂水质检测怎么进行和水质异常怎么解决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明强调,调研组要综合此次调研情况形成整体调研报告,客观反映全市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现状,提出完善长效机制的相关建议;要将各区县(市)的经验做法编印成书,把水厂管理模式、水价类别等方面的底数澄清,做到心中有数,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各种模式的好处与弊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市、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新的实践,加快工程开工与施工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供水全覆盖的任务;每个区县(市)要办2至3个试点,通过办点示范,把长效机制建设的好做法和经验推广开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再农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先蒙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