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基站建设 更好享受现代生活
mdash;mdash;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习淼
“通讯项目建设不但是省属重点工程,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顺利实施,能为智慧常德奠定良好的基础,起到支撑性作用。所以,请你们多向市民宣传,通讯项目建设主体为基站建设,支持基站建设,就是提高城乡信号覆盖率,方便自己的生活。”11月21日,记者就最近连续报道的关于通讯基站建设的相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副市长沈习淼,他开门见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政府怎么看待市民关于基站辐射问题的疑惑与投诉?”记者直接提问。
沈习淼告诉记者,本着对市民高度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最近专门组织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处的专家就基站电磁辐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市的手机基站辐射值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目前已有的测试结果有如下3点共性:一是任一基站测试点的综合电场强度在移动通信900MHz频带内均低于12V/m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二是基站符合GB9175-88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场强一级强度安全标准要求;三是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热点区域”的场强测试值均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与电磁辐射设计安全值。因此,移动通信设备所发射的电磁波是在安全范围之内的,市民不必为此担心。
“基站建设不是通讯运营商的单独行为,各级各部门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本着对大家身体生活负责的宗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从政府的层面来说,推进数字常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家过上智慧生活。”沈习淼诚恳地说。
如何加快推进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沈习淼告诉记者,市政府成立了通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他担任组长,就是为了全力协调项目建设遇到的矛盾困难,同时将通讯项目施工环境考核列入“项目建设年”的考核范畴。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力度,全面跟进,对通讯项目施工环境进行重点督办督查,发现干部工作索拿卡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沈习淼还强调,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有线通信机房、电缆、光缆及具有电台执照的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众通信设施,任何人不得阻挠和破坏其正常运转和建设,违者将依法严惩。各级政府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无理阻工现象的打击力度,对破坏施工设施、敲诈勒索的依法依规、立案侦查。记者了解到,我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众电信设施、危害公众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广大市民相信科学,支持我市的通讯基站建设,早日享受现代科技带给我们的新生活。”沈习淼请记者给广大市民捎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