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今年启用
近日,笔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已于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保障性住房配售合同》(指导文本)(以下简称“新版合同指导文本”)。业界认为,此举将从源头上减少我市新房市场上的购房纠纷,更好地发挥购房合同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引导作用。
据介绍,“新版合同指导文本”较原版内涵更为丰富,更能体现以人为本。在合同内涵上,载明了所购商品房及所在房地产项目的基本信息,对购买房源是否具有合法的销售资格进行了确认;明确了建筑物共有部分范围,对商品房项目中物业用房、架空层、露天停车位等部位的配建标准和权属进行了明确;对房地产项目的交房标准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房屋门、窗、厨房、卫生间等部位的装饰装修所用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在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上,“新版合同指导文本”较原版更加明确,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更细致具体,更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群体。如针对前几年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纠纷较多的情况,新版增加了对规划变更和配套设备设施建设违约的处理,明确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和不按约定提供配套设备设施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针对开发商违规交房、延期交房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新版载明了房屋交付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逾期交房责任。同时,还将商品房项目的营销广告和对外宣传资料中有关项目开发建设范围及规模、建筑用材、公共用房、公共空间、物业服务等涉及该商品房的表述和允诺的具体内容为要约,作为合同内容。此外,“新版合同指导文本”还增加了商品房销售和使用承诺,对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的权利状况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规范了买受人的居住和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