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力促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生根
2月24日,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日前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既是常德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针对地方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覆盖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启动并持续深入推进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16年,在实现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突出狠抓了城市自来水向农村的延伸工程、大水厂的升级联网工程和贫困地区人口的饮水安全提质工程,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去年市里对60多个贫困村进行了自来水改造,新增农村自来水普及人口45.24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超过了省定2017年小康标准(80%)7个百分点。
在不断巩固全市饮水安全成果的基础上,我市积极推进水源保护立法工作。市里组织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认真起草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常德市规划区内河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这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第二个立法项目。目前,《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出台。
以此同时,我市深入推进禁止投肥养殖工作。市里坚持以区县(市)为主的原则,继续在全市所有公共水域实施禁止投肥养殖,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禁止投肥养殖责任和措施,深入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破坏水环境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使全市的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全市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2.6%。
为了进一步将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我市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市里进一步加强了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的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认真落实建设了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促进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常德落地生根。去年,在省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专项考核中,我市在全省排名第二。